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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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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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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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预算数为上年预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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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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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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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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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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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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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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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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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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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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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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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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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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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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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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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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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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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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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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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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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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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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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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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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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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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经汇总,本级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7.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0.17%;公务用车购置经费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50万元,主要是卫计及园林系统购置两辆业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7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8.68%。“三公”经费总体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相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