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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鼓楼区档案馆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2 14:35 来源:鼓楼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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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ope体育电竞 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档案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档案局(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二)组织、监督指导全区区直机关、街、镇、团体等单位的档案管理、保护、教育、宣传、信息资源开发。

(三)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四)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鼓楼区档案馆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档案馆

财政核拨

4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鼓楼区档案馆主要任务是:坚持主动担当、依法治档、优质服务,继续推进全区档案资源、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鼓楼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档案资源建设。一是推进进馆档案规范化。制定《鼓楼区档案馆档案接收质量验收暂行办法》,提高进馆档案整理、数字化的质量。按照年初计划完成应进馆档案的接收工作。二是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我馆积极加强档案数字化工作,今年以来,扫描馆藏档案约40万页,馆藏扫描率达67%。三是积极做好照片收集工作。做好区域内河体系和旧城改造前后对比的照片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为我区内河治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现已征集照片1000多张。

(二)夯实档案安全管理。一是强化档案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库房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完善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确保档案数字化数据准确、完整、可用。三是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开展安全专项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整治。印发《鼓楼区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提升档案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档案服务大局能力。把践行党建工作与推动档案事业相结合,着力打造“资政惠民传真情”党建品牌。以品牌创建为契机,把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档案工作的出发点,深化“同城跨馆”服务工作。落实创建措施,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推动各项服务工作落实。印发《关于做好“攻坚2017”行动项目和重点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主动对接区“攻坚2017”行动,积极做好重点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共计档案咨询服务2885人次、2896卷次,其中同城跨馆134人次。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来共收集整理政府公开信息539件。

(四)提高档案规范化水平。一是积极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区档案局于今年10月份起对全区70多个立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认真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各单位存在的不同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责令整改。二是提高档案队伍业务水平。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讲授文书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新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以及数码照片档案的整理等有关内容。

(五)加强档案文化宣传。一是举办展览,加大档案文化宣传力度。局(馆)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以举办展览的形式宣传档案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6年鼓楼区“百日攻坚”摄影比赛展2017鼓楼区“元宵灯会”摄影比赛作品展4场展览二是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档案工作氛围。在“6·9国际档案日”来临之际,在社区、公园开展档案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宣传品的方式,与市民面对面零距离介绍家庭建档的知识、操作的方法等,现场解答市民查档用档的问题。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鼓楼区档案馆年初结转和结余24.19万元,本年收入97.81万元,本年支出97.8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17万元。

(一)2017年收入97.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0.17万元,增长25.9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7.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97.8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9.65万元,增长43.4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82万元,公用支出4.61万元。

2.项目支出62.4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65万元,增长43.4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52.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1.08万元,增长67.96%。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人员比上年度增加1人及工资、奖金的正常增长

(二)其他档案事务支出45.7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58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馆藏档案数字化量增多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0%和运行费下降100%,主要是:2016年10月起单位取消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因无此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0%,主要是: 2017年度无此项工作及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2.1%,主要是:节约办公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附件12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临时工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2、档案馆档案专业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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