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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鼓楼区妇联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2 17:27 来源:鼓楼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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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区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39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妇联主要职责是: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广大妇女及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广大妇女听党的话,跟党走; 2、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动员和组织妇女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5、制定并实施妇女教育培训规划,不断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6、指导各街镇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7、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鼓楼区妇联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妇女联合会 财政拨款 4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鼓楼区妇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中央、省、市、区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建设“活优富美”首善鼓楼贡献巾帼力量。

  鼓楼区妇联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妇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妇女干部职工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推动岗位建功创新发展;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开展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寻找最美家庭,宣传推广好家风好家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健全妇联工作机制,增强妇联组织活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引领,凝聚工作合力

  通过召开“三重三比”交流座谈会、“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妇联工作的正确方向。开展“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设“巾帼故事汇”、“巾帼心向党 喜迎十九大”等专题栏目,通过“一呼百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转发、点赞,从不同视角广泛宣传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最美家庭、基层一线优秀女性等先进典型事迹。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妇女发展

  立足岗位巾帼建功。深化巾帼建功活动,2017年,我区推荐的福州市钱塘小学德育处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同时,南街街道杨桥河南社区等4家单位被授予“福建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鼓楼区审计局等9家单位获得福州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目前,我区已创建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83个,其中全国巾帼文明岗5个、省级16个、市级62个,覆盖了全区教育、卫计、民政、工商、社区、企业等系统和行业。

  争先进位力求实效。在妇联区域化改革中,区妇联在全市率先完成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两个全面”目标;在关爱家庭和儿童方面,区妇联获得2017年福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率先实现全区69个社区全面覆盖“儿童之家”(少儿成长服务站)。我会申报的单位或家庭已取得全国级荣誉3个,省级荣誉10个,市级荣誉12个,较好地完成了鼓楼区“三重三比”竞赛活动的有关任务要求。

  积极扶持妇女创业就业。联合区人社局举办“巾帼创业 筑梦未来”女性就业招聘会,提供各类就业岗位近500个,共吸引300余名女性求职者,达成就业意向100余人。充分发挥各级“妇女之家”的培训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定期不定期地为妇女及家庭成员开设专题培训讲座。

  三、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妇儿权益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巾帼维权 共筑平安”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反家暴、反邪教、防拐骗、防性侵、“平安家庭”创建等宣传资料、宣传手袋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委台办举办女性普法互动课堂,为女性台胞台属答疑解惑。举办“平安家庭”建设知识挑战赛,推进平安家庭建设。

  加强矛盾纠纷调解。认真受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2017年接受来信来访10件,接待来访妇女20人次。

  成立家政法律援助站。与市妇联联合率先在鼓楼区成立福州市首家家政服务业法律援助站,提高女性家政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整体素质。

  四、推进家庭建设,传播文明家风

  培树家庭榜样。在全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五好家庭”活动,近两年来,我区共有3户家庭获评全国“最美家庭”,6户家庭获评福建省“最美家庭”,22户家庭获评福州市“最美家庭”。

  宣传文明家风。与区委文明办携手推出《家的味道》系列宣传片,展现鼓楼区文明家庭建设的良好风貌。开展“争当廉内助 树立好家风”移风易俗进家庭宣传活动,共同倡导廉洁家风。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巡讲活动,以家庭和谐促社会文明。举办建设“平安家庭”家风家训社区展,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传承优良家风。

  打造家教品牌。整合省、市、区家教资源,2017年举办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20场。打造福州市第一家社区家庭教育示范点、福建省家风家教示范基地——凤湖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市妇联共同向福建省启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社区家庭教育”服务项目,2017年,凤湖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已累计开展各类活动600余场次,累计服务人次15000余人。

  五、紧贴民生需求,服务妇女儿童

  推进“两纲”实施。推动实施《2011—2020年鼓楼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截止2017年,我区“两纲”84项可量化指标中,已提前达标37项,预期可达标34项,提前达标率44.05%,我区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关爱贫困妇女儿童。2017年,区妇联通过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筹集善款13.3万元,走访慰问“两癌”贫困妇女、“五好家庭”贫困户、基层困难妇干家庭、贫困妇女儿童家庭、失独家庭95名,送去慰问金11.865万元。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共为20名困难女童送去1万元的慰问金。开展“恒爱行动——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活动,发放30斤爱心毛线,发动广大妇女干部职工、爱心家庭、“最美家庭”为新疆民族家庭编织爱心毛衣、围巾、帽子、手套等毛线成品。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以开元社区“儿童友好家园”、树兜社区“留守流动儿童家园”、“丁当书屋”等项目为载体,着力解决留守流动儿童关爱缺失、管护缺位问题。

  丰富妇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登于山健步道、四季养生讲座、剪纸、书画鉴赏等庆祝“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举办凤湖社区第二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浓浓拗九情 孝粥沁人心”拗九节、“成长眷顾,感沐亲恩”母亲节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广大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实施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建立春蕾女童登记机制,规范春蕾儿童救助工作。近几年来,“春蕾计划”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女学生63人完成学业,资助金额达6.3万元。

  六、深化妇联改革,夯实基层基础

  改革组织设置。区妇联牢牢把握妇联改革的精神实质,立足实际,以街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为重点,创新推出“15422”妇联改革模式(即“一个领导核心、五带五共同、4+N架构、两支队伍、两个阵地”),将妇联改革的各项工作具体化、制度化、长效化。

  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街镇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将辖区各行各业优秀女性纳入妇联执委队伍,壮大工作力量。全区10个街镇、69个社区妇联已全面完成增补执委工作,共增补妇联兼职妇联副主席177名,增加妇联执委841名。建立多个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家政服务、金融企业、广场文体团队等行业、群体的功能型妇委会,通过组织覆盖将各行各业的资源与妇联工作有效联结。

  强化阵地服务。依托党建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街镇文化站、“一老一少一普”活动场所等综合性服务场所,建立各具特色的“妇女之家”。加强“网上妇女之家”与遍布全区69个社区的“妇女之家”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全区10个街镇、69个社区都已建立“一呼百万”好姐妹微信群,在80个微信群中联系不同群体的妇女干部、妇女群众5283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5条。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区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2.11万元,本年收入111.07万元,本年支出101.5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61万元。

  (一)2017年收入111.07万元,比16年决算数增加13.86万元,增长1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1.0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01.5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5.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05万元,公用支出4.11万元。

  2.项目支出46.4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1.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2901(行政运行)6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活动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是: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主要是:取消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是:与去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1%,主要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妇联工作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1-2、临时工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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