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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2 09:09 来源:鼓楼区华大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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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关于批复ope体育电竞 华大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委[2002]46号),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七)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九)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华大街道办事处(行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11

华大街道办事处(事业)

经费自理

3

3

华大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

2

华大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

5

华大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5

1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华大街道紧紧围绕着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践行“三个意识”,以“三重三比”活动贯穿各项工作始终,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争先进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保存量、求增量”,深入开展“招商2017”和“大摸排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1-12月完成实际利用外资5478万美元,比增24.2%;出口总额31.97亿元,比增3.1%;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0.65亿元,比增26.7%;建筑业产值87.61亿元,比增10.0%;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6.97亿元,比增2652%截至12月份,新增企业687家,注册资金66.89亿元,对接面积3.4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亿元企业9家,5000万元以上企业24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256家,完成自贸区福州片区新增企业注册35家。收集掌握三峡集团海上风电福建总部项目等5个线索,发展后劲持续增强,招商工作位居全区前茅。全面完成龙峰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公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已兑现奖励514.55万元(其中市十项、区十二项相关政策奖励金额共计342.35万元;兑现经济指标服务企业新增奖励155万元、增量奖励14万元;“双过半”企业奖励3.2万元)。

攻坚克难,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面对“瓶颈”,不等不靠。“攻坚2017”成绩显著,1-12月,纳入街道“攻坚2017”行动的14个项目完成计划投资的232%。其中,省老年医院改扩建工程提前一个季度完成1.5万平方米、7.2亩的征迁交地任务;二环五四路口改造项目三条匝道提前2个月全面建成通车;输变电网建设项目超额完成计划投资的214%;完成了国棉厂、龙峰里山头角旧屋区改造1179户居民的回迁安置任务;龙峰里山头角配套路及恒力博纳广场北侧规划道路建成通车;屏山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提前进入室内外装修并完成落架;福州西湖大酒店装修改造工程完成外立面改造。水系治理提速增效,湖前河、树兜河、华林河、龙峰河、屏东河5条内河第一批沿线征迁总面积51300平方米,已提前或按序时进度完成全部交地任务,并完成了恒力博纳广场北侧地块及省老年医院公共地块的串珠公园建设。

(三)建管并重,宜居环境持续拉升

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着力做好内河截污清淤工作,对本辖区内河沿岸企事业单位、餐饮店、经营性场所开展污染源综合整治摸排工作,共计摸排113家,已汇总上报区环保局。同时,做好西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西湖及左海周边餐饮店进行摸排,共摸排餐饮店面40家,其中已安装隔油池店面21家,已关停转让店面7家,无需安装2家。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完成鼓屏路沿线16幢楼宇景观整治;全面完成恒力博纳广场北侧地块、龙峰里山头角2条配套道路林荫路建设,以及屏山停车场增种大树任务整治了2个老旧小区、4个小区实现长效管理,长效考评分数排名全区前列;实现2个小区地下配电房改造上移,加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共排查C级危房9,拆除疑似危楼2座,动员人员撤离1做好增设电梯摸排,已报批及施工39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市容精细化管理,智慧鼓楼每天处置市容案件近1000件;抓好工地扬尘、烧烤、油烟排放等治理,街道空气监测点绩效排名全区第一;保持“两违”整治高压态势,共拆除违建505127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136%加强“两车”及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新增划线1000余米;全力配合做好城区交通缓堵,落实“河长制”,“公厕长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创新平台,民生福祉持续推进

便民服务持续优化。高标准建设面积800平方米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引进社会化机构承接运营;着力推进“三社联动”扩面工作,引进鼓楼广爱社会服务中心承接9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工作,让全方位、多样化服务惠及全体居民;打造特色精品,九彩社区成功申报福州市首个“文明旅游示范社区”。投入200多万元建成800平方米的街道综合文化站,并相继与10多个市区文化特色协会、民间文化团体对接筑巢引凤,增强文化站的功能、内涵。民生民本切实改善。落实劳动保障,登记失业人员本期就业166人,做好岷县劳务对接,提供56个工作岗位,成功对接12名来自甘肃定西籍转移的就业人员;加强劳动保障维权,成功调解并追回拖欠工程款7万多元;做好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卫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签约家庭医生13643人;受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70116,受理城镇独生子女奖扶2551人。完善社会救济服务,做到精准扶贫。共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度和困难残疾人以及复员、参战、退役、伤残军人等群体发放各类生活补助经费、慰问金110多万元。辖区社会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网格化“片长制”试点工作,共采集案件86527,自办案件30816件,核查率97.5%,综合工作日志4087巩固和深化“平安华大”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提升年行动,累计检查各类安全生产单位2513家,出动检查组4826人次;投入资金170多万元用于山体滑坡治理、消防器材的更换、防汛器材的添置等,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2月未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累计排查调解各类纠纷103起,调解成功率100%12345诉求件952件,及时查阅、及时回复率均达100%。着力做好回迁安置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做到摸底到位、疏导化解管控到位,确保了节日及重大会议期间辖区社会安定稳定。

(五)创新机制,基层党建活力迸发

以贯彻落实尤权书记到屏山社区参加支部生活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总结、提升、推广屏山党建模式,推动社区党建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确保各支部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有序严把发展党员源头关和转正关,新发展党员11名,转正党员12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俊波、我践行”主题活动,持续强化党员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一线考察工作机制,对街道干部履职、群众评议等情况严格督查,推动干部履职尽责。持续深化区域化党建联盟和网格党建工作,积极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推动辖区机关单位与28户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提供困难帮扶金7万余元。深化非公党建工作,新组建非公党建6家,覆盖率93.5%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华大街道办事处年初结转和结余321.04万元,本年收入2252.99万元,本年支出2252.9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1.04万元。

(一)2017年收入2252.9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67.39万元,增长19.4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52.9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2.96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252.9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67.39万元,增长19.4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49.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0.72万元,公用支出68.65万元。

2.项目支出1503.6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40.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6.09万元,增长18.9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科目)62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6万元,增加1.61%。主要原因是办事处增加临时人员支出。

(二)2010350事业运行(科目)8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万元,增长115.15%。主要原因是2014年至2017年社保并轨统一清算及支付2016年未及时形成支出项目等。

(三)2010650事业运行(科目)6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事业人员支出。

(四)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科目)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5万元,下降56.68%主要原因是提倡节约,减少支出。

(五)2070109群众文化(科目)1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项目。

(六)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目)101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19万元,增长38.46%。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工作站人员支出。

(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科目)6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是增加计生在职参公人员支出及退休人员过节费,和支付2016年未及时支付事项。

(八)2120104城管执法(科目)19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85万元,增长121.61%。主要原因是增加城管队伍标准化建设支出及城管在职人员公务补贴、增加临时工等人员支出。

(九)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目)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项目

(十)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科目)6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1万元,增长187.54%。主要原因是支付华京花园地质灾害工程款及龙腰新村地质灾害工程款中期款项。

(十一)2299901其他支出(科目)7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33.14%。主要原因是提倡节约,减少项目,减少支出

(十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提倡节约,减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680.7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级科目)12.9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680.72%。主要原因是增加水系治理支出及拆迁维稳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9.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万元,同比下降66.0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66.01%,主要是:提倡节俭,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主要是:节约三公经费,无接待活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0.13%,主要是:提倡节俭,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与减少采购事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应开展绩效自评的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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