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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鼓楼区建设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3 19:56 来源:鼓楼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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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区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463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对区管市政设施(区属道路、桥梁等)的管理和维护,并协助辖区各街镇解决好群众反映的行路难的问题;

  (二)负责区管道路(小街巷)破路审批许可工作;

  (三)牵头全区固定资产的统计监管工作;

  (四)牵头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牵头全区的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六)牵头内河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管建筑工地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八)牵头店牌店招和夜景灯光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交通局撤销后转来的职能和下属三家企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鼓楼区建设局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建设局

全额拨款

10

10

鼓楼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全额拨款

8

7

鼓楼区景观综合整治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9

8

鼓楼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9

4

鼓楼区燃气管理站

全额拨款

3

3

鼓楼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全额拨款

6

6

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

差额拨款

20

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鼓楼区建设局主要任务是:加强市政路桥建设和维护,做好城区内河整治,做好店牌店招和夜景灯光管理,监管辖区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抓好瓶装液化气市场整治及牵头我区防汛抗灾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完成梅峰路等8条市政道路新改扩建,完成西禅寺北路等12条小街巷提升改造,对区管143条道路人行道开展整修工作,清疏营迹路等119条市政道路及建华横巷等32条於堵较严重的小街巷的雨水管道,协调市供电公司完成14个项目的电力缆化下地,3个项目的电力管沟建设。

  (二)配合完成总征迁面积达25.03万平方米的我区内河沿线征迁交地工作,建成老年医院东侧地块等5个串珠公园,完成梅峰河、文藻河、泮洋河等3项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三)实行城区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共计108项项目、156栋楼体,估算投资4800万元,完成鼓屏路、八一七路景观改造楼体150余面店牌店招字体安装任务。

  (四)针对建设工程质量隐患发出工程质量问题改正通知书76份,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53份,整改意见732条,整改率100%。对9700余家餐饮场所进行液化气安全排查,共发现隐患548处,隐患整改率100%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鼓楼区建设局年初结转和结余762.69万元,本年收入29574.48万元,本年支出29046.1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91.05万元。

  (一)2017年收入29574.4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3183.99万元,减少30.8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574.4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0052.81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9046.1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3089.6万元,减少31.0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38.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1.43万元,公用支出87.34万元。

2.项目支出28307.3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138.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980.26万元,下降51.0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152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44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新增市政小街巷建设项目。

  (二)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34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91万元,增长43.21%。主要原因是新增市政小街巷路灯巡查费及人员经费。

  (三)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万元,增长202.14%。主要原因是新增夜景灯光电费。

  (四)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580.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基建项目(省政府后门东浦路经费、2010-2012年店牌店招项目)已结算完成,2017年未列支

  (五)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95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7.15万元,增长15.83%。主要原因是环境综合整治区级配套经费增加及结算2012年区管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费用。

  (六)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77.58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新增泉塘道路工程相关费用、梅峰路工程费用及城区亮化提升改造项目电费周转金。

  (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列支水利普查经费,2017年未列支。

  (八)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列支内河维护专项工程,2017年未列支

  (九)2130314防汛6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57万元,下降70.72%。主要原因是2016年采购动力站等防汛设备,2017年未列支。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907.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890.66万元,增长228.4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215.5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75.55万元,增长35.09%。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凤湖新城安置房周边道路征迁费用。

  (二)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7691.8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315.11万元,增长458.71%。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基建项目(恒力博纳广场北侧规划道路工程费用,鼓楼区元帅路、卧湖路、光荣路工程费用,关于下达西洪路道路工程费用,西洪路道路工程费用,祭酒岭道路工程费用,鼓楼区原厝路-国光路雨水管道应急抢险工程市级补助资金,关于下达鼓楼区梅峰路工程费用,鼓楼区西洪支路道路工程费用,文林南路道路工程费用,龙峰里山头角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费用,陆庄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万元,同比下降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58.49%,主要是:公车改革,公务车收回。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2016年和2017年均无公务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68%,主要是:2016相比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年度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7年度临时工资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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