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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发改局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10 09:55 来源:鼓楼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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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人口、价格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和本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提出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扶贫开发、山海协作相关工作。

(四)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责任;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参与安排区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对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参与拟定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拟订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六)贯彻实施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协调我区有关规划的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

(七)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负责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辖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协调价格争议和价格衔接;引导和规范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活动;参与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实施价格管理、听证和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核定、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受理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种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依法负责价格评估机构、价格评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一)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

财政拨款

11

6

鼓楼区服务业综合改革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5

5

物价检查所

财政拨款

7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化服务业综改示范典型,力争完成牵头经济指标任务,扎实推进重点项目、抓项目促发展工作,认真开展物价工作,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工作。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服务业综改示范典型

1.全面实施专项规划。全面实施《鼓楼区“十三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用好用活相关配套成果,进一步引领服务业各项资源要素集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依托东街口商圈、五四路中央商务区等,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论坛沙龙、节庆节会等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展示服务业发展的丰硕成果。

3.激发企业创新示范。引导总部企业、新一轮示范企业主动作为,积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创新探索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新路径、新方法,总结创新经验,积极推广。

4.深入推进楼宇经济网格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优化经济网格信息数据库;接续推进旧楼宇改造提升和商务配套设施建设;创新楼宇星级评定标准,构建楼宇专员网格化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特色网格,推行“吾鼓丰登”楼宇论坛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

5.实施商圈载体提升工程。加快智慧商圈二期、三期建设,围绕商圈通APP独立建设及页面全面改版、商圈停车场信息收集及诱导系统建设、线上线下引导系统建设、商场共享WiFi建设四大板块,优化商圈通功能。

(二)力争完成牵头经济指标任务

盯紧全年指标目标不放松,做好GDP牵头统计工作,负责总体督促二、三产业指标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抓住各个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增长任务,共同谋划提升,确保全年考核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指定专人分管,加强分析调度,及时汇总上报产业指标动态。

(三)扎实推进重点项目、抓项目促发展工作

1.重点项目方面,坚持谋划沟通的举措,将辖区内的省、市重点项目全部纳入系统管理,省重点项目3项,总投资30.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9亿元,1-2月累计完成投资8337.5万元,完成进度的12.08%。拟申报市级重点项目39项,总投资57.8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4.91亿元。

2.抓项目促发展方面,总结攻坚2017得失,深入研究抓项目促发展竞赛规则,加强分数预判与测算,力争实现“开门红”。完善抓项目促发展制度,抓好挂图作战机制,瞄准薄弱环节,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好责任清单。

(四)认真开展物价工作

认真开展价格宣传和服务工作,继续抓好价格监管,及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和投诉,大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落实,不断提高价格管理工作水平。

(五)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工作

强化素质升级,全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建设一支勤学习、善思考、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发改局收入预算为733.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并入重点办、楼宇办及商圈办。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3.2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9.25万元,比上年增加226.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84万元,公用支出67.2万元,项目支出380.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33.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是2017年并入重点办、楼宇办及商圈办,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401行政运行(发展和改革事务)141.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发改局日常工作事务经费支出。

(二)2010408物价管理(科目)268.33万元。主要用于物价局和物价检查所人员工资福利以及日常工作事务经费支出。

(三)2010450事业运行(发展和改革事务)83.79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综合改革管理中心人员工资福利以及中心日常工作事务经费支出。

(四)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39.21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5.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邀请企业、专家和项目对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费用支出。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1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接待次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物价检查所执法车辆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2万元,比2017年增加2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并入重点办、楼宇办及商圈办。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3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60.2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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