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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转发给各信用成员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附件:《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
鼓楼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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