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关于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积极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 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05-24 17:16 来源:市民政局
| | | |

相关解读链接:《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民政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闽民保﹝2018﹞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福州市民政局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关闭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