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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1-05-28 17:59 来源:鼓楼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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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背景介绍

为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处置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鼓楼实际,印发实施《鼓楼区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

二、适用范围

《工作导则》适用于鼓楼区所有已建成房屋结构安全管理。主要为了衔接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职责分工

区政府指定一名处级领导担任总网格管理员,街镇(园区)、社区各级领导担任一、二、三级网格员,分别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巡查,督促业主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协调督促落实房屋结构安全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住房保障、建设、资源规划、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工信、公安、消防、教育、商务、民政、民宗、卫健、文体旅等相关部门根据《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对行业所属建筑开展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二)工作流程

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现场判定、整改整治、依法处置、验收销号”五个步骤:

1.三级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并做好书面记录和拍照留存。

2.二级网格员牵头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有关专家和责任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判定房屋的隐患类别和情形。区建设局组建技术专家组,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整治整改提供科学的意见建议,属地街镇(园区)按照相关规定邀请技术专家到场指导。

3.属地街镇(园区)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 区别不同情形,督促房屋结构安全责任人采取清退人员、恢复原状、拆除、限期补办手续等必要措施及时完成治理,消除危险。

4.针对拒不配合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业主,由属地街镇(园区)将前期调查取证结果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组织执法力量,配合属地街镇(园区)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程序。

5.属地街镇(园区)牵头,组织建设、房管、资源规划、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验收机构,对完成安全隐患整治整改的房屋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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