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将双随机抽查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方式,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05号)的规定,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双随机定向抽查,现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我区抽查企业名单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抽取并派发至各单位,本次抽中的企业共115户,其中区局登记企业106家,省局委托我局实施检查企业9家,区局将企业名单下发后,按照分级负责、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随机选派一定数量的执法检查人员分成多个检查组开展抽查。
二、抽查内容与抽查时间
(一)组织对金融、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环保、知识产权代理等5个领域的企业开展2018年度双随机定向抽查,本次专项抽查工作匹配《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中“登记事项检查”和“公示信息检查”两个类别共10个抽查事项,具体抽查事项如下: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9、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检查
10、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商总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中相应事项的检查内容和方法,视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本次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6月10日结束。
三、抽查结果的处理
各单位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7月6日前录入一体化“双随机管理”软件并在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方式和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要处理好双随机抽查与企业年报等其他重点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持续推进。同时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和大数据分析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线索要及时处置、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