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狂犬病再次暴露后,怎么接种疫苗才好呢?

时间:2023-02-23 15:00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 | | |

现在喜欢猫猫狗狗的人越来越多,除了宠物的主人,还有兽医、动物驯养师等高危人群,和猫狗接触的频率非常高,狂犬病再次暴露的机会也更高。那么如果以前被狗咬伤了,已经接种过狂犬疫苗,现在又一次被猫狗咬伤或抓伤了,应该怎么规范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狂犬病疫苗的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接种分为暴露前、暴露后和再次暴露后接种。其中,再次暴露后如何处置也是预防接种中的常见问题。
一、暴露前预防
第0天、第7天和第21天(或第28天)分别接种1剂,共接种3剂。
二、暴露后接种
5 针法程序:第0、3、7、14和28天各接种1 剂,共接种5剂;
“2-1-1”程序:第0天接种2剂(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种1剂),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种1剂,共接种4剂(此程序只适用于我国已批准可以使用“2-1-1”程序的狂犬病疫苗产品)。
三、再次暴露后接种
1、根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 年版)》第二十一条,再次暴露后处置。
伤口处理:
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
疫苗接种:
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 年。
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
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
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
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被动免疫制剂注射:
按暴露前(后)程序完成了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细胞培养疫苗)者,不再需要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2、《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建议
(1)对于曾经接受过疫苗全程接种者,如3个月内再次暴露,在符合2013WHO报告中提及的各项条件时,可推迟加强免疫:
(2)超过3个月以上再次暴露者,需第0天和第3天各接种1剂疫苗;
(3)若使用了效力不确定的疫苗、之前未全程接种或暴露严重的III级暴露者,在再次暴露后则需全程进行疫苗接种。
不过该指南还提出,也可采用我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和现行《药典》中的建议。
(免疫规划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