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
你好,
|
注销
登录
|
注册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最美窗口
政务公开
机构职能
领导之窗
工作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OPE网址
规划计划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库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会议解读
视频解读
办事服务
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地图
主题服务
政民互动
12345便民服务平台
在线访谈
民意征集
网上调查
互动知识库
用户留言情况分析
专题专栏
无障碍浏览
历史搜索:
热搜: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于转达《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2-09 17:02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的收费工作,现将《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3]2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区属延安中学高中生执行免学费,不再向学生收取学费。
附件: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
2
3
年
春
季学期
收费工作的通知
(榕教财[2023]2号
)
鼓楼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附件下载
(榕教财【2023】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docx
2023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标准.xlsx
2023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xlsx
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
移动门户
鼓楼发布
智能问答
智能搜索
智能推荐
智能推荐服务
个人常用
法人常用
公积金查询
机动车
医保查询
社保查询
户籍办理
婚姻登记
企业开办
企业注销
设立变更
法人注销
投资审批
政企直通车
猜你喜欢
鼓楼:缅怀革命先烈 弘扬英雄精神
中国政府网留言
最新榜单出炉 鼓楼位居全国创新百强区第十八
鼓楼区委书记黄建新带队调研!
为幸福鼓楼点赞!——鼓楼区组织参观重点工程并召开区情通报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