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办事指南
根据省里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将对公租房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为确保新旧系统、流程有序衔接及数据安全,经研究决定,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公租房申请自3月9日17:00起暂停受理。经审核需补充申报信息、材料的申请家庭,须在接到相关审核单位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由审核单位予以退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关闭
移动门户
鼓楼发布
智能问答
智能搜索
智能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