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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13 17:54 来源:鼓楼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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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经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人口、价格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和本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提出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扶贫开发、山海协作相关工作。

(四)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责任;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参与安排区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对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参与拟定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拟订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六)贯彻实施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协调我区有关规划的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

(七)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负责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辖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协调价格争议和价格衔接;引导和规范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活动;参与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实施价格管理、听证和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核定、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受理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种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依法负责价格评估机构、价格评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一)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发改局部门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

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

财政拨款

6

4

鼓楼区服务业综合改革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计划编制和规划监测工作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战略重点,统筹合理安排2017年各项经济指标预期目标。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以规划为统领,推动各项工作更加高效优化地开展。

(二)切实发挥项目带动作用

认真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不断提高项目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6.18”项目成果转化对接,加强项目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储备重大项目,筛选有发展潜力的服务业好项目、大项目,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三)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典型示范建设

体现省会核心区辐射能级,着力打造“运筹服务、金融投资、公共服务、文化传播、高端消费、技术创新”六大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业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服务业高效优质发展。

(四)优化政策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接省、市简政放权,切实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做到简单事项一次申报、当天办结,一般性审批事项实现100%即办。全面修订我区《服务业实施办法》,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五)优化企业服务机制

建立健全我区重点企业数据库,建立常态化企业服务制度,积极宣传省、市、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服务企业各项措施落实。

(六)认真履行价格职能

一是提升价格监测水平。扩大和调整价格监测品种,基本涵盖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主副食品品种。二是规范价格执法行为。逐步实现“双随机”抽查作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抓好明码标价工作,打击价格欺诈行为,保持价格监管常态化。三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督促各收费单位做好收费情况的公示工作,及时将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四是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做好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和全国12358投诉平台群众价格举报投诉的受理,认真处理价格投诉,协调解决价格纠纷。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为62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3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65万元,公用支出46.4万元,项目支出256.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32.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发展和改革事务)323.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发改局日常工作事务经费支出。

(二)物价管理(科目)237.21万元。主要用于物价局和物价检查所人员工资福利以及日常工作事务经费支出。

(三)事业运行(发展和改革事务)71.91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综合改革管理中心人员工资福利以及中心日常工作事务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2万元。主要用于邀请企业、专家和项目对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91.6%。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无公务用车。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4.人员支出预算总表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

6.公用支出预算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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