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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13 11:53 来源:鼓楼区鼓西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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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鼓财[2018]85号)文件,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委[2002]46号),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的工作,优化社区建设,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拥军优属等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经合社(原“城中村”改制后的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把鼓西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西街道办事处

核拨

10

10

鼓西街道卫计办

核拨

3

0

鼓西街道财政所

核拨

5

3

鼓西街道社会管理中心

核拨

10

9

鼓西街道经济发展中心

核拨

5

5

鼓西街道社区书记

核拨

2

2

鼓西街道办事处(集体)

自给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鼓西街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抓项目促发展“四晒四比”竞赛活动和招商2018行动,提升精气神,提升工作本领,弘扬实干作风,突出重点关键,强化责任担当,为加快建设“首善之区、幸福之城”撸起袖子加油干。

  (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一是深化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二是打造特色经济产业;三是做大做强楼宇经济。

  (二)加快优化民生基础设施。一是接续推进达明美食街改造提升;二是持续推进水系综合治理;三是不断完善公共设施。

  (三)强化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一是加强市容环境整治管理;二是接续推进“平安三率“建设;三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高基层党建水平。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四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部门收入预算为4392.02万元,比上年增加145.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人员经费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2.8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529.1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为4392.02万元,比上年增加145.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87万元,公用支出62.53万元,项目支出3482.2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862.85万元,比上年增加89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经合社及社区日常经费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99.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91.6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集体事业人员、临聘人员及经济发展、平安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等方面经费支出。

  (三)事业运行(财政事务)支出46.9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在编人员经费及协税护税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四)协税护税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等方面支出。

  (五)其他文化支出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省图分馆等方面支出。

  (六)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2505.06万元。主要用于进站、未进站人员经费、民政管理事务、西门经合社及社区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72.6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支出。

  (八)城管执法支出226.35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管理、“两违”整治等方面支出。

  (九)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等方面支出。

  (十)其他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4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安排人员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安排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3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0.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3-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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