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东街街道关于申请经营2022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报名公告

时间:2022-01-13 11:35 来源:鼓楼区东街街道
| | | |

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榕烟花办〔20196号)文件要求,现将鼓楼区申请经营2022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网点应具备的条件

1.身份证、户籍在鼓楼区且有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本人私有房产居所的居民;

2.年满18岁至60岁且具有正常行为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及专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人员需进行合格证年审,培训、年审咨询电话:福州市应急协会87663230);

4.本人初中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3张;

5.本人私有房屋产权证(与户口簿地址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6.在本辖区户籍一户只许申请一人次,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请

1.因涉枪涉爆涉恐等被处理的人员;

2.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被列为黑名单的人员;

3.违反安全生产行为被处罚的人员。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户籍所在街镇应急管理办;

2.报名时间:2022113日至20221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五、网点资格认定

1.网点资格认定原则上以公开摇号方式产生,摇号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镇应急管理办另行通知;

2.街镇应急管理办当场核对中号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私有房屋产权证等证件,中号者缺席或报名资料与提供核对的原件不符者一律取消中号资格;

3.中号者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4.中号者必须由本人进行经营,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严禁转租、转借、转售经营许可,严禁擅自移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禁销售超目录清单范围的烟花爆竹。区烟花办、街镇应急管理办将组织对各经营网点开展巡回检查,如发现存在转租、转借、转售行为及擅自移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立即取消经营许可,并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东街街道办事处

202211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