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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鼓东街道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0-30 17:05 来源:鼓楼区鼓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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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委[2002]46号),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

(七)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九)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鼓东街道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东办事处(行政)

财政拨款

14

11

鼓东办事处(事业)

自收自支

3

3

鼓东办事处财政所

财政拨款

5

5

鼓东办事处计生(行政)

财政拨款

1

0

鼓东社会事务科

财政拨款

6

1

社会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10

8

经济发展中心

财政拨款

5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鼓东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深入开展“三重三比”竞赛活动为抓手,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全力推动街道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投身“三重三比”竞赛。街道坚持以争当“开山斧”、“排头兵”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强做大街道特色精品。如对标全省“五星级”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标准,先后投入近400万元,高品质的完成了“鼓东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成为全省首批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另外,全市首家“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创业新村消防设施提升改造试点建设、全市首家乡镇级别的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等项目也取得显著成效。

(二)做强做大特色楼宇经济。紧紧围绕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依托三盛国际中心、融都国际大厦、恒力创富中心等新建高端商务楼宇,全力打好打赢招商2017攻坚战。

(三)强力推进攻坚2017行动。牢牢抓住“干”字开展攻坚2017,努力将项目进度往上提、往前压。目前,涉及我街道辖区市、区攻坚以及省级“五个一批”等项目全部按序时要求完成。其中,在内河水系综合治理攻坚冲刺上,街道用了前后不到40天的时间,全面完成红墙新村及周边旧改共17800平方米的征迁交地任务,创造了旧改征迁工作中的 “鼓楼速度”。

(四)美化提升核心城区形象。坚持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完成了八一七路、鼓屏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扮靓点亮省委、省政府的“门庭前院”。完成了省财政厅宿舍、省民政厅单位、井大新村等“三个一”的立体绿化改造试点工作,有力推动绿色鼓东建设。对省民政厅等老旧小区宿舍实施重点整治以及长效管理扩面,有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大力加强空气质量国控点周边监管力度,有力确保城区的空气质量。

(五)创新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大力加强“平安三率”宣传力度,治安警情逐年下降,无发生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危害国家安全事件,辖区治安形式总体平稳,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不断提升。大力推进网格“片长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将庆城社区作为福州市首个政务服务社区受理点试点单位,率先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有效融合区卫计局、民政局等部门资源,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六)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充分发挥辖区资源优势,打造就业“绿色通道”,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工程。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大力推动群众性文化蓬勃发展。期间,中山社区获评“福建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金砖会晤省级志愿服务示范驿站”,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获评“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庆城社区陈红家庭获得全国“最美家庭”称号,树兜社区林加平、马宝玲家庭获得福建省“最美家庭”称号,开元社区获得市级“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称号。

(七)聚力构建城市基层党建格局。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俊波,我践行”和争做“四个合格党员”为主题,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创新,积极探索1+10”楼宇党建服务模式,以融都国际大厦的鼓东街道楼宇党建服务中心为核心,沿线楼宇内的10个党建服务站为支点,进一步将楼宇党建、楼宇经济、楼宇文化有效链接,着力打造新型“CBD楼宇党建之窗”。积极践行“1+4”社区网格党建模式,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完成32个网格党员活动室建设,真正实现社区党建全覆盖。

(八)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肃“四风”问题,从群众和企业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进一步扫除“踢皮球”、“中梗塞”、“传话筒”等衙门作风。深化落实“五抓五看”要求,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落实纪检“三转”要求,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积极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鼓东街道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709.74万元,本年支出5709.7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2017年收入5709.7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195.99万元,增长26.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709.7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70.99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5709.7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195.99万元,增长26.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83.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9.44万元,公用支出83.98万元。

2.项目支出5126.3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38.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0.93万元,增长22.8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33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8万元,增长11.90%。主要原因是发放的工资、奖励金基数增加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14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3.59万元,增长193.68%。主要原因是2017年街道下属企业拆迁补偿款上缴财政后回拨给企业。

(三)2010650事业运行(财政事务)7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5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发放的工资、奖励金基数增加

(四)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17年新增了下拨社区的党建经费。

(五)2040103消防支出10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9万元,增长372.08 %。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创业新村火灾善后工作支出。

(六)2040204治安管理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28.57%。主要原因是2017年聘用保安人数增加,支出增多。

(七)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1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元宵灯会及街景布置经费在行政运行功能科目下列支,2017年该项目单列。

(八)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5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1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街道文化站租金、水电费等支出。

(九)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万元,增长16.47%。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项目与上年不同。

(十)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了劳动保障分中心的建设经费支出。

(十一)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0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20万元,下降19.09%。主要原因是社区上缴的房租有部分在第二年回拨。

(十二)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4万元,下降31.57%。主要原因是社保改革,计生编内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

(十三)2120104城管执法18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2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城管临聘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十四)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零增长。

(十五)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了服务业统计区级奖励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70.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5.06万元,增长2783.4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7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06万元,增长2783.47 %。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上年未使用完该项经费,下拨给各社区专款专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9.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万元,同比下降24.1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2017年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0.97%,主要是: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开支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零增长。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06%,主要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1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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