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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鼓楼区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2 09:38 来源:鼓楼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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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称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474号文)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ope体育电竞 委办公室ope体育电竞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鼓委办[2002]61号),鼓楼区统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街镇、各部门完成国家、省、市统计任务。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统计工作计划、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审查各街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区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鼓楼区统计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统计局本级及2个下属单位鼓楼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和鼓楼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含企调队),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统计局 行政 3 1
鼓楼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3 13
鼓楼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含企调队)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5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鼓楼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提升统计业务能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提供优质统计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依法统计,从严控制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经常性统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更加注重教育、指导与处罚的结合运用。
(二)优化服务,重点抓好统计监测与分析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强化统计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服务功能,加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研,扎实做好月度、季度和半年度分析。
2、完善统计数据发布。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资料提供和发布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3、抓好绩效管理工作。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街镇2016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考评等工作。
(三)落实责任,加强党风廉政 建设 责任制
继续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机关党的建设,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廉政教育,提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活动。
(四)做好鼓楼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鼓楼区统计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72.17万元,本年收入481.09万元,本年支出507.0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6.20万元。
(一)2017年收入481.0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7.91万元,增长6.1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4.7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7.7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8.68万元。
(二)2017年支出507.0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80.97万元,增长19.0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82.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2.41万元,公用支出29.97万元。
2.项目支出224.6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8.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1.39万元,增长17.1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501(项级科目行政运行)9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万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是2017年聘用的劳务派遣临时人员较上年增加。
(二)2010505(项级科目专项统计业务)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万元,下降46.20%。主要原因是2015年时该项级科目下的项目经费未使用,结转至下一年度,并于2016年全部支出完毕,因此导致2016年该项支出较多。
(三)2010508(项级科目统计抽样调查)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四)2010550(项级科目事业运行)30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万元,增长21.98%。主要原因是2017年普查中心和城调队分别公开招考录用了新进人员。
(五)2010599(项级科目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6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29.3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统计局本级增加了新的项目支出,即开展创建平安建设“三率”语音调查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决算情况一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万元,同比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1万元,主要用于主官随团赴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进行经贸洽谈及侨务走访任务。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 主官随团赴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进行经贸洽谈及侨务走访任务开支3.1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2017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而2016年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统计业务活动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批次、接待总人数6人,接待金额0.0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09%,主要是:2017年普查中心和城调队分别招考录用了新进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鼓楼区统计局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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