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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鼓楼区编办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13 14:49 来源:鼓楼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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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编办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本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根据中央和省、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目标、原则、要求,研究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实施办法。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区级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区委、区政府归口管理机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结构的审核或审批;负责区级党政群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或审批区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及区所属事业单位确定正、副科级规格的申报工作;负责办理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事项;负责区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增设机构、机构升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违反编制法规行为,予以纠正或提出意见,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后,报请区委、区政府处理。

(六)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的统计工作。

(七)负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下达有关部门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参与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统一代码标识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鼓楼区编办部门包括个机关行政处(科)室:综合科、体制改革科,个下属单位:鼓楼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鼓楼区机构编制政务中心,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全额拨款

3

2

鼓楼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财政全额拨款

2

2

鼓楼区机构编制政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2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鼓楼区编办部门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鼓楼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机构编制工作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活优富美”首善鼓楼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上来,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管理,确保重大宣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号召全体干部职工提振精神,加压奋进,进一步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机构编制和行政审批工作开展紧跟形势步伐,取得实效。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立足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做好新取消、下放或调整的市级行政权力等事项对接工作,简化取消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第六轮简政放权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继续组织开展省市级取消、下放事项承接落实情况“回头看”。

(三)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7]249号)精神,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开展内部调研,对我区党的工作机关设置情况进行梳理,深入研究分析新时期党的工作机关职责设置、机构设置等问题,为下一步修订“三定”等工作打好基础。开展调研,为下一步配合省市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做好准备。

(四)继续落实控编减编要求。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定,在确保“两个不突破”的前提下,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对部门提出的增编事项,确有需要的,有空编的先在内部调剂解决,没有空编的考虑跨部门调剂。注重保障民生和服务基层,将机构编制资源重点用到服务发展、保证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点领域。

(五)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依照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机构设置,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设置机构。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定,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检查工作。以我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为基础,进一步加强职能监督和业务指导,及时将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告知组织人事部门,并联合相关部门推动问题整改,严禁超编进人。严格执行用编申请和核编程序,加强对编制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管理。

(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高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制度,即“编办一家单位承办,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利用工资审批等方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凡未经核编招录()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入编手续,严格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

(七)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根据部分事业单位职能变更及实际工作需要,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有关单位机构、编制,统筹我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优化我区机构编制结构,解决关键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机构编制需求,严格遵守“机构随职能走,人员编制随机构走”的原则,着力破解“机构编制增易减难”困局。

(八)继续推进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并及时申报分类审批。研究和探索社会力量举办事业单位法人在资格准入、后续监管和管理体制衔接问题,为事业单位法人健康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制度条件。继续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九)继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力度,继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加大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者素质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从各项信息统计指标来看,我办信息报送工作虽然有所提高,但信息报送时效性、主动性不强,稿件质量不高。2018年,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信息报送的宣传氛围,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正面导向,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将信息工作贯彻全年工作始终,有效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鼓楼区编办部门收入预算为117.86万元,比上年增加22.91万元,主要原因是鼓楼区机构编制政务中心为20175月新成立的鼓楼区编办下属事业单位,今年需增加单位运行成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8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7.86万元,比上年增加22.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4万元,公用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27.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86万元,比上年增加22.91万元,主要原因是鼓楼区机构编制政务中心为20175月新成立的鼓楼区编办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3601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08万元。主要用于编办人员及公用支出。

(二)2013650事业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7.78万元。主要用于鼓楼区机构编制政务中心人员及公用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区编制部门等来我区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各地区交流学习活动预计将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鼓楼区编办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万元,比2017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借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鼓楼区编办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鼓楼区编办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鼓楼区编办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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