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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2-25 15:55 来源: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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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扎实推动“一窗受理”改革

  (二)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三)深入推进电子证照生成与应用

  (四)持续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

  (五)推动政务服务下沉社区

  (六)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七)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八)持续创新服务企业工作举措

  (九)延伸拓展服务企业工作内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全额拨款

12

1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提升中心服务环境。一是升级大厅智能化平台。提供自动生成办事指南二维码和无声叫号应用,向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南扫码查阅和叫号推送提醒短信,实现政务服务环境的提升,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满意度。二是探索搭建鼓楼区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平台。学习市中心通过多维度的基础数据分析,辅助支撑政府改革不断深化、政府管理不断创新和政务服务不断优化的相关决策和相关举措落地实施。三是升级改造市民商务吧,提供自助充电、免费复印打印,设置免费公共WiFi,更换大厅座椅,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一是全面梳理我区涉及多部门联合审批、审查的事项,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办事更加便捷,以及政府服务更加到位、政府改革创新举措更加有效为突破口,梳理部门联办和套餐式服务事项清单,助力全市全链条套餐联办服务平台构建。二是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的原则,完善和推广区级“一趟不用跑”热点办理事项,最大程度实现办事群众“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三是积极联合区数字办,强化电子审批服务电子证照应用、清理现有办事中重复提交的材料等有关工作,为政务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三)深化服务企业内涵。一是持续丰富代办服务形式。依托区企业服务中心,不断完善优化代办工作流程,配齐各项后勤保障措施,加强跨区域、跨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总结代办服务工作经验。二是完善重点企业服务工作机制。跟踪督促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对照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开展精准服务,汇总整理企业反映的问题,按照“常规事项月度报、特殊事项实时报”的原则,及时上报重点企业动态。

  (四)发挥好营商办作用。一是有效发挥纽带作用。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保质足量、转拼抢争地完成各项交办任务。广泛收集先进地市创新经验,鼓励各组成员单位积极发散思维、转变理念,强化“上下左右”的联动服务效应。二是加强营商氛围宣传。积极鼓励各专项工作组总结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及时对接区委宣传部,做好相关新闻素材的筛选和整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及影响力,展现鼓楼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坚持制度驱动原则。修订《鼓楼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逐项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完成情况,定期考评通报各组工作实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收入预算为705.89万元,比上年增加27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17人,新增“一窗一网”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行政中心大厅座椅更换项目、市民商务吧项目,加挂区营商办牌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9.9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5.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05.89万元,比上年增加27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7万元,公用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520.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9.99万元,比上年增加28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17人,新增“一窗一网”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行政中心大厅座椅更换项目、市民商务吧项目,加挂区营商办牌子,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基本支出185.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医疗、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绩效奖金支出。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目支出504.1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公费用、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临时工工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比2018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1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8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共设置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0.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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